近日,致高所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来函,对四川省政协委员、我所罗俊主任在省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中使用网络查控系统》(第1049号)提案给予答复。
省高院肯定罗俊主任提出的当前诉讼保全中采取网络查控存在的问题与短板,明确其意见建议对人民法院改进执行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全省法院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借鉴,并对其提及的“关于网络查控使用条件无明确审查标准的问题”“关于网络查控制度功能无统一价值导向的问题”“关于网络查控驳回申请无规范救济渠道的问题”均给予一一答复,并给出相应完善方案。